财经网金融讯 吉林银行大连分行再度成为被执行人。
9月13日,财经网金融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,吉林银行大连分行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,立案时间为2021年09月07日,案号(2021)辽02执2176号,执行标的25000000元。
图片来源/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
这已经不是吉林银行大连分行首次成为被执行人,目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共存在该行四条被执行人记录,分别为(2021)辽02执2176号,执行标的25000000元;(2021)辽0291执恢328号,执行标的7258040元;(2021)辽02执1号,执行标的1元;(2019)辽02执995号,执行标的112731500元,此条显示已经全部履行。
同时,天眼查的历史被执行人查询功能中显示该行还存在10条历史被执行人记录,据财经网金融不完全统计,吉林银行大连分行执行标的合计已经超过10亿元。此外,该分行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公示过的失信公司,且两度被限制高消费。
图片来源/天眼查
吉林银行官网显示,目前,吉林银行在吉林省内9个市州和大连、沈阳拥有11家分行。大连分行作为仅有两家异地分行之一,不仅多次成为被执行人,也曾接到监管层开出的罚单。银保监会官网显示,今年5月份,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尽职,贷款未按约定用途使用,被大连银保监局罚款人民币五十万元。
值得一提的是,吉林银行另一家异地分行沈阳分行目前也是被执行人,该分行曾在2020年9月3日被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,执行标的14161616元。
针对异地分行屡次成为被执行人,对吉林银行整体的日常经营以及名誉风险的影响,以及吉林银行在管理异地分行方面具体的风险管控措施、今年上半年两家异地分行的资产质量。财经网金融向吉林银行求证,截至发稿时,尚未收到回复。